“正常收費標準是6小時/元,怎么到我就變成4小時/元?”近日,家住南京浦口區(qū)的王先生向現(xiàn)代快報反映,他所在小區(qū)的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充電時間“縮水”。記者探訪發(fā)現(xiàn)該問題確實存在。那么,消失的兩小時去哪了?該充電樁的運營公司回應稱,一方面為了防止電動車自行車單次充電過量,另一方面是充電樁老舊,無法及時將余電清零。預計今年上半年,這批老舊設備將被全部換新。

△支付1元后,還剩17分鐘的1號充電口增加了約4個小時

市民投訴:原本1元能充6小時,怎么只能充4小時?

1月21日,王先生在地下車庫給自己的電動車自行車充電,他發(fā)現(xiàn)充電樁上的4號充電口還有27分鐘的電量沒有用完。本著不浪費的原則,王先生便在4號充電口上充電。支付了1塊錢后,王先生就回家了。約半個小時后,王先生再次回到地下車庫時,他突然發(fā)現(xiàn),4號充電口剩余的充電時間有些不對勁。

按照以往的經(jīng)驗,這臺充電樁的計費標準是6小時/元,眼前的設備計時卻顯示,“縮水”了約兩個小時?!拔颐看味汲?塊錢的電,很少注意充電時間。要不是這次多看了一眼,我都不知道充電樁還能這樣‘縮水’!”王先生氣憤地說。

為什么在同一臺機器上,1塊錢能使用的時間突然少了2個小時?帶著這樣的疑問,現(xiàn)代快報記者來到了王先生所住的浦口區(qū)某小區(qū)。記者觀察發(fā)現(xiàn),王先生所使用的充電樁周圍,并沒有明確介紹計費標準的告示。

隨后,記者在“問題充電樁”上做了對照實驗。記者首先給還剩17分鐘的充電口支付了1元,該充電口的剩余時間變?yōu)?56分鐘,增加240分鐘,和王先生經(jīng)歷的情況一樣。但經(jīng)過多次試驗,記者發(fā)現(xiàn),在充電時間已經(jīng)歸零的充電口上,支付1元可以充電360分鐘。不過,當記者再給該充電口支付1元時,顯示欄的時間僅增加了240分鐘,顯示為600分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