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工作報告明確重點支持“兩新一重”后,廣州版充電基礎設施補貼標準出爐。廣州市工業(yè)和信息化局近日發(fā)布《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資金管理辦法(修訂征求意見稿)》明確補貼標準,充電設施建設補貼,按照充電設施額定輸出功率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。其中,直流充電樁、交直流一體化充電樁、無線充電設施不高于300元/千瓦;交流充電樁不高于60元/千瓦;換電設施不高于2000元/千瓦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政府工作報告提出,今年擬安排地方政府專項債券3.75萬億元,比去年增加1.6萬億元,提高專項債券可用作項目資本金的比例,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6000億元。重點支持既促消費惠民生又調結構增后勁的“兩新一重”建設,主要是:加強新型基礎設施建設,發(fā)展新一代信息網(wǎng)絡,拓展5G應用,建設充電樁,推廣新能源汽車,激發(fā)新消費需求、助力產(chǎn)業(yè)升級。

據(jù)了解,自2015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《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》以來,國家不斷出臺各種政策文件鼓勵和促進充電樁建設和運營。今年3月,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提出要加快“新基建”建設進度,充電樁包括在內。

實際上,在充電樁納入“新基建”重點發(fā)展項目后,國內各省市也在充電基礎設施補貼上作出調整。其中,上海市對公用充電樁運營補貼提高至最高800元/kwh·年;北京市對2020年5月31日以前投運且未獲得建設補助的單位內部公用充電設施給予最高500元/kw的建設補貼。